信件公示
信件主题 |
社保养老保险2017年1月问题 | ||
留言人姓名 |
马靖昌 | 留言时间 |
2021-01-07 10:48 |
信件类型 |
咨询 | ||
信件内容 |
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这5个月单位是2017年1月17日一起交的社保,但是现在社保系统显示养老保险欠费,但是医保正常。去人社局说需要完税证明才行,需要地税出一个完税证明,地税说换系统查不到信息合理吗。这种情况如何解决。还有就是医保正常是否可以证明当时已经交费,社保局是不是可以根据医保交费情况确认养老保险已经交费。 |
受理回复
受理状态 |
已完成 | ||
答复内容 |
马先生,您好,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,我区领导高度重视,由人社局和税务局协同对相关事件进行了调查,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: 税务局查询前期数据后,证实河北登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缴纳养老保险费12914.17元。 又经人社局认真查阅业务档案,于1月12日上午找到2017年2月该局从当时地税局拷贝的电子征缴数据,经过该局分析研究,认为可以作为系统到账的依据。 疫情期间,因人社局具有到账权限的工作人员居家隔离,待其上班后即为登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办理缴费到账手续。 |
||
答复机构 |
政府办 | 答复时间 |
2021-01-10 |